秦汉个人资料 秦汉和刘文正身高对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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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汉身高高于刘文正。
因为根据历史记载和考古发现,秦汉时期的人们身材高大健壮,而刘文正时代的人们身材相对较矮小。
这可能与当时的生活环境、饮食习惯、遗传等因素有关。
另外,身高的高低也与个人的营养和锻炼有关。
秦汉时期的人们注重体育锻炼和饮食营养,而刘文正时期的人们则相对缺乏这些条件。
总之,秦汉时期的人们身高普遍较高,而刘文正时期的人们身高相对较矮小。

秦汉的真实生活

秦汉时代的日常生活,可从文献史料中勾勒轮廓,但是却不及考古数据中所见。考古数据,主要是画像石与明器,提供了不少生活的细节。

尤其不同阶层的生活状况,文献资料所载,不无偏于上层社会,考古资料所见,远较文献为丰富。

秦汉衣着地区性差异显著

秦汉衣着,在统一之初,犹有地区性的差异。例如,楚人的冠服,即不同于北方。刘邦乃楚人,喜欢小冠短服;统一以后,这种楚制也随着成为常用的冠服。

秦俑的冠服,都是军装,但是结发形制,颇有不同种类,则又反映个人的选择了。战国时代,赵武灵王胡服骑射,衣服形制是窄袖,并且以裤代替裳(一种多幅叠合,类似裙装的下半身服)。

秦俑所服的下衣,因为覆盖,不显。然而,从短衣之常见,则裤已相当普遍。

文献所见,汉人衣服宽博,画像石所显示,的确也是右衽的宽袍大袖。

至于仆役一类人物,显然衣袖比较狭窄,其故在于方便工作。

劳动人员,例如成都都江堰出土的持臿石人,则是短装,上下衣均为短制,衣襟对叠,也不甚宽博,更是为了工作实用。北方及西南地区的刻石,常有少数民族的形象,于是各种不同于华人衣服的装饰,每每出现。不过,诚如邢义田指陈,汉人刻画胡装,已有一套先入为主的刻板形象,以为胡人即当如此装扮,以致有时混淆了不同族群的特征。富贵人家食物中多野物

汉人的饮食,考古资料及文献颇多彼此补足。

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西汉墓出土的实物显示,富贵人家的食物种类,颇多野物;相对的,东汉《四民月令》所载中等人家的食物,大多是栽培作物及畜养的禽兽,野物比例不大。这两批史料的对比,也许社会阶级的差异,大于时代性的变化——但是也难以断言。

锅具有越来越薄小的趋向

汉人画像石,常有饮宴图及厨房作菜的题材。可以显见厨中烹饪,送到宴席,席前只有供膳的器用,例如杯盘匕匙,不见鼎镬之类的炊具。画像石上,供奉墓主的座前,也只有供膳器皿,不见列鼎列簋的制度。由此可知,汉人饮食方式,不同于先秦以大型铜器,罗列席前的即席烹制。

汉人明器中,灶为常见。灶的形制,有火门,有灶眼,有相当于烟突的装置。

越是后期的灶,灶眼越多,灶面的料理面也越大,有时在料理面上,还刻画刀叉铲匕诸炊具,以及鱼肉图像。

凡此显示,在下锅前的料理,包括切割手续,均属必需。汉人词汇,蒸煮烤炙……诸种烹饪方法,均是古已有之,只是有一个“熘”字,可能即今日的“炒”字,当系包括急炒的烹饪方式。如果这一假设成立,则中国最独特的烹饪术,已见于汉代。汉代的锅具,还是相当厚重,但也有越来越薄小的趋向,大致也是配合“炒”菜的方法,必须迅速提高炒锅的温度。

这一以先将食物切割细小,便于急火烹调的发展,可能是为了较为节省燃料。。

饮茶是常事

饮料方面,自以酒浆为主。中国酿酒均由五谷酿制,从《周礼》郑注看,酒浆分别等级,似由浓度决定,浓度似不是指酒精浓度,也许以兑水的比例为准。

东汉时还不知蒸馏,只用过滤,去除酒糟。这样的酒类,不可能十分浓烈,兑上清水,又更为稀释。

在谷类发酵的酒类之外,当时西域是用葡萄酿制水果酒。中国人由西域引进葡萄,但是葡萄酒并未成为常用饮料。

茶作为饮料,于南北朝时,已经风行。茶的原产地是中国西南部,汉代的“槚”,实是茶的原名。在王褒的《僮约》中,四川武阳的茶已是商品,则饮茶也可能在汉代已是常事。

秦汉时一尺等于现代多少厘米

秦时:一尺约23.1cm,1尺=10寸,1寸约为2.31cm。


现代的3尺≈1米(m),1尺≈33.3333厘米(cm)。


不同时期的长度不同


商代:一尺约16.95cm;


周代:一尺约23.1cm ;


汉代:一尺约21.35-23.75cm ;


三国:一尺约24.2cm ;


隋代:一尺约29.6cm ;


唐代:一尺约30.7cm ;


宋元时期:一尺约31.68cm ;


明清时期:一尺约31.1cm。


扩展资料


中国传统的长度单位有里、丈、尺、寸、寻、仞、扶、咫、跬、步、常、矢、筵、几、轨、雉、毫、厘、分,等。其基本换算关系如下 :


1丈=10尺;1尺=10寸;1寸=10分;1分=10厘;


1丈≈3.33米;1尺≈3.33分米;1寸≈3.33厘米;


1千米(km)=1000米;1米(m)=100厘米;1厘米(cm)=10毫米;


1里=150丈=500米;2里=1公里(1000米)。

张醒之是干什么的教授

法学家

张醒之(生卒年月不详),字季,汉族,堵阳(今河南南阳方城)人,西汉法学家,法官。


汉文帝时,张释之捐官出仕为骑郎,十年未得升迁,后经袁盎推荐,任为谒者,因向文帝陈说秦汉兴亡之道,而补任为谒者仆射,累迁公车令、中大夫、中郎将等职。后升任廷尉,严于执法,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抵触时,仍能执意守法,以执法公正不阿闻名。时人称赞“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民”。汉景帝即位后,因张释之曾弹劾时为太子的景帝“过司马门不下车”,将释之谪为淮南国的国相。


由于张释之得罪过汉景帝,一年后,被贬为淮南王的国相。不久张释之就去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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